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24年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29 10:22 字体:[]
索引号 000014349/2024-460819 成文日期 2024-03-26
文号 六盘水府办函〔2024〕9号 发布时间 2024-03-26
发布机构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名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24年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320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六盘水市2024年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建立高效工作机制,组建有力工作专班,推进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在政策措施上对各市(特区、区)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予以指导、支持。市卫生健康局要制定绩效评价标准,对县级医共体管理委员会每年履职情况和医共体建设工作进行绩效评价,加强督促指导和工作调度,定期通报完成情况,对工作推进滞后的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各市(特区、区)和市有关部门任务落实情况,于2024430日、630日、930日、1231日前报送市卫生健康局(联系人:杨丽;联系电话:8230176)。

(此件公开发布)

六盘水市2024年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

卫生共同体建设重点工作任务

一、健全县域医共体管理体制

1.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家、省、市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推进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完成时限:20244

2.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制定政府办医、行业监管、医共体运行三张权责清单,每年研究医共体工作不少于2次。(完成时限:202412

3.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成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决策医共体建设的规划布局、政策制定、投入保障、人事安排、考核监管等重大问题,认真履行权责事项。(完成时限:20246

4.完成医共体党组织建设,理顺行政领导班子与党委(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完成医共体人事任免,医共体负责人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名,医共体各成员单位(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由医共体牵头医院提名,征求县级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意见后按程序任命。(完成时限:202412

5.制定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实施方案,有效衔接医共体总额付费和DRG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科学编制统筹地区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医共体总额付费额度,有序实施总额付费资金预付、预结算,统筹开展总额付费和支付方式改革年终结算,实行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完成时限:20249

6.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根据医共体实际合理确定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合理调控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间人员收入差距。乡镇卫生院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全科医生本人基本工资的10%设立全科医生岗位津贴项目单列管理。(完成时限:202412

7.强化医共体岗位管理,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原则,优化岗位设置,规范聘用管理,促进人员合理流动。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在医共体内多点执业无需办理执行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的政策。(完成时限:202412

8.牵头医院每年选派医务人员下沉到成员单位工作,确保每个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上级医疗机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常年服务。(完成时限:202412

9.加强医共体资产的统筹管理,以医共体为单位建立单独设账、独立核算、统一管理的财务制度。(完成时限:202412

10.按规定落实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的财政补助政策。落实村医财政定额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一般诊疗费政策,动态调整标准,提高村医收入。(完成时限:202412

11.县级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建立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与动态调整机制,明确年度任务目标和绩效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医保基金总额预付、医共体负责人任免和奖惩等挂钩。(完成时限:20251

12.统一医共体内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标准,强化医共体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医共体建立健全内部考核机制,考核指标向资源下沉、巡诊派驻、家庭医生签约、成本控制等方面倾斜。落实医共体医保基金使用内部监管责任。(完成时限:202412

二、推进紧密型运行模式

13.医共体内设立一体化管理中心,负责制定本医共体章程,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和内部分配等工作平台和机制。(完成时限:20249

14.医共体内设立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统筹管理人力资源。医共体内人员由牵头医院按规定统一招聘、培训、考核、使用及管理。(完成时限:20249

15.医共体内设立运行服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本医共体医疗、公共卫生、检查检验、护理、院感管理等业务。(完成时限:20249

16.医共体内设立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成员单位财务的统一管理,制定内部预算。合理确定大额资金标准,成员单位大额资金使用由牵头医院按规定审批。(完成时限:20249

17.医共体内设立药械管理中心,负责药械采购配送和药事管理等工作。医共体内统一药品管理、用药范围、带量采购、集中配送和药款支付。推动成员单位与牵头医院用药目录衔接统一、处方自由流动,推行长期处方,保障基层用药。(完成时限:20249

18.医共体内设立运营管理中心,负责健全内部运行绩效评价考核制度,完善医共体内部考核评价办法,落实县级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制定的考核要求。(完成时限:20249

三、完善一体化服务机制

19.按照县级牵头医院县域医疗次中心(中心乡镇卫生院)一般卫生院村卫生室梯次带动模式搭建医共体,将辖区内所有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医共体建设。鼓励国有企业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牵头或参与医共体建设。按牵头医院服务能力强弱合理确定医共体成员单位数量。(完成时限:20246

20.依托牵头医院,实现医共体内医疗、公共卫生、运营管理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实现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推动分级诊疗和医防数据融合应用。(完成时限:202412

21.强化对医共体建设的支持,建立健全城市三级医院与医共体结对帮扶机制,开展帮扶的城市公立三级医院对医共体至少派出3名以上专家给予医疗、药学、护理、管理等常年驻守指导。(完成时限:202412

22.建立医共体内县、乡、村三级疾病诊疗目录。完善双向转诊机制,患者在医共体牵头医院治疗后转至成员单位的,由牵头医院原诊治医生跟踪指导后续治疗,成员单位可使用患者后续治疗必需药物。(完成时限:202412

23.所有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馆,并至少配备1名中医师;标准中医馆达50%。县级中医医院成立基层中医指导科,指导医共体内基层中医工作。(完成时限:202412

24.每个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将1家村卫生室、公立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延伸举办的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点,实行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务、绩效等统一管理。(完成时限:202412

25.医共体牵头医院设置公共卫生科(或预防保健科),制定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做实做优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做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完成时限:20246

26.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配备至少1台救护车,发热诊室(门诊)持续开诊。(完成时限:20246

27.完善医共体内慢病医防融合管理机制,推动落实医疗处方和健康处方双处方制度。(完成时限:202412

28.做优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医共体慢病防治能力。牵头医院设立全科医学科,组织医师依托成员单位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大做实一般人群和重点人群签约服务,提升覆盖率。(完成时限:20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