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六盘水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六盘水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六盘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任务落实,按照《贵州省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推动政府机构职能协调高效。贯彻落实机构改革决策部署,完善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及时动态调整。实现一批高频、面广、问题多的“一件事”高效办理。(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其他市有关部门,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二)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流程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其他市有关部门,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数据标准,全面汇聚各类非涉密监管业务数据。(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其他市有关部门,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四)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严格公平竞争审查。持续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其他市有关部门,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五)持续打造“贵人服务·热忱凉都”品牌。制定《六盘水市2024年营商环境大改善攻坚行动方案》,整治拖欠企业账款、融资难融资贵、招商承诺不兑现等营商环境问题。加强政府重大合作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司法局,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六)强化涉企法治保障。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商圈,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公证服务、矛盾纠纷调处等服务。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引导企业建立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实施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级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七)全面推进诚信建设。加强信用监管,落实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机制。认真履行政府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公共利益等法定事由造成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进行补偿。(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其他市有关部门,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八)聚力推动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五个通办”。深度集成公安、税务、医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积金、不动产等领域高频政务服务应用。强化“好差评”差评整改和运用,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100%。规范应用“12345”便民热线。(责任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其他市有关部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一)加强高质量发展立法规划。印发《六盘水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配合修订《六盘水市地方立法条例》,推动制定《六盘水市乌蒙大草原保护条例》《六盘水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其他市有关部门)
(二)完善行政立法程序制度。修订《六盘水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市政府规章程序规定》。健全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制度,加大区域协同立法探索。(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其他市有关部门)
(三)强化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建立市政府规章实施情况报告、清理制度,结合实际对有关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与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征集结束后30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不予采纳的说明理由。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全闭环”管理,探索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评查。加强市政府规章备案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其他市有关部门,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三、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质量
(一)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市县两级政府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据实调整新增决策事项。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关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充分听取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建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决策。(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府办公室,其他市有关部门,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二)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跟踪问效。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重大行政决策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对未达到预期效果、公众意见较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进行后评估。(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其他市有关部门,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三)持续强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推动市县两级公职律师配置,提升县级公职律师配置覆盖率,切实发挥公职律师作用。(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其他市有关部门,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四、完善行政执法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行以县级为主的行政执法体制。市、县行政执法部门研究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级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各市〔特区、区〕政府)
(二)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组织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达到100%。全面推行柔性执法,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制定不予处罚、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从重处罚“五张清单”并及时公开。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管理和备案审查。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工作督促指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级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各市〔特区、区〕政府)
(三)严格规范罚款设定和实施。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规范和监督罚款的有关文件要求,做到“三个不得、两个严禁”。持续规范非现场执法,开展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清理、规范工作。(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级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各市〔特区、区〕政府)
(四)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深入推进成品油、废矿物油、报废汽车、医疗机构等领域违法行为整治工作。开展打击水事违法行为执法行动,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完成北盘江、水城河、六枝河、拖长江、马别河、黄泥河、可渡河等7条重要河流60%以上排污口整治。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整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侵权假冒行为的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其他市有关部门)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基本建成市县乡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落实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专项监督调查处理机制。(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级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各市〔特区、区〕政府)
五、预防重大突发事件,提高依法处置能力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适时修订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应急处置措施规范适度。注重保障不同人群,特别是老年人应急权益。(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其他市有关部门,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二)加强应急领域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对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实际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府新闻办,其他市有关部门,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三)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加强应急普法宣传,在学校、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定期对负有突发事件处置职责的工作人员开展培训。(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其他市有关部门,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六、完善纠纷调处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一)全面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对比分析,将更多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复议程序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其他市有关部门,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二)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类调解工作。推动在矛盾纠纷化解任务较重的部门设立行政调解委员会。按要求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其他市有关部门,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三)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开展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一外观标识、服务规范、办理流程和管理制度。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做好市县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工作和进城务工人员、老幼妇残等重点人群法律援助工作。(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七、健全制约监督体系,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一)加强司法监督。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按期办复率达到100%。切实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其他市有关部门,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二)加强审计监督和统计监督。将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作为审计重点内容,推动及时清偿账款。压实各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统计局)
(三)加强财会监督。进一步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和会计中介执业质量检查。加强对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等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级其他行政执法部门)
(四)完善国资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制度,依法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加强对县级国有资产工作指导监督。(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五)积极发挥民主监督作用。认真办理和反馈人大、政协以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建议、提案,按时回复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其他市有关部门,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电子政务办,其他市有关部门,各市〔特区、区〕政府)
八、加强信息技术保障,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深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推动各级政务大厅运行管理数据汇聚、共享。(责任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其他市有关部门,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二)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加快推动部门信息系统与贵州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2024年底前,面向社会开放数据集不少于800个。(责任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其他市有关部门)
九、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其他市有关部门,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按要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针对《行政复议法》贯彻落实情况、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目录报送情况等方面开展法治督察。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发挥新媒体优势,创新普法形式,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加强《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等普法宣传。(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其他市有关部门,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