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全面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五个体系”建设加快“两个社区”创建指导规范
创建目标 |
硬件建设要求 |
软件建设要求 |
一、邻里和睦 |
设立村(居)规民约宣传栏、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道德讲堂、妇女之家。 |
重点聚焦制度约束、矛盾调处、文明教育、民族融合,促进搬迁群众和睦相处。 1.强化制度约束。围绕公共秩序、邻里和睦、勤俭节约、向上向善、家道家风、尊老爱幼等方面制定村(居)规民约。通过山歌、顺口溜、漫画、宣传栏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村(居)规民约,倡导搬迁群众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包容、文明礼让。 2.调处矛盾纠纷。成立调解委员会、治保委员会,推选一批威望高、素质好的群众负责调解邻里纠纷。通过居民代表会议、院坝会等形式,开展纠纷调解、居民融入等活动,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引导搬迁群众通过协商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增进共识。开展社区普法教育,强化搬迁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搬迁群众依法管理社区事务,维护社区正常秩序和安定团结。 3.开展文明教育。开展传统文化、社会道德、文明礼仪、家庭美德等宣传培训,引导搬迁群众自觉尊重传统文化和“公序良俗”。通过“明理知耻·崇德向善在社区”主题实践活动等,培育心口相传的社区精神,共同建设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生活家园和精神家园,促进社区内外团结和睦。 4.促进民族融合。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支持和鼓励开展多元化多样性活动,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精神文化需求,建设各民族共同发展的大家庭。 |
二、守望相助 |
设立老年服务中心(1000人或200户以上安置点设立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或老年人活动中心)、儿童活动场所(1000人或200户以上安置点设立儿童活动中心)、社会工作服务站(室)、志愿服务站(点)。 |
重点聚焦关爱平台、社会服务、自我管理,促进搬迁群众互助,构建美美与共的幸福家园。 1.搭建关爱平台。用好老年之家和儿童之家,为空巢老人、留守老人、高龄老人和儿童提供关爱服务,为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监护服务。 2.加强社会服务。以我市国家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抓手,大力推进“两个20分钟”养老圈建设。发展健康养老、公益慈善、防灾减灾、邻里互助以及农业生产技术服务等方面的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精神慰藉、资源链接、能力提升、关系调适等社会服务,以及家政、文体活动、医疗保健等志愿服务。 3.强化自我管理。涉及搬迁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需搬迁群众投工投劳的公共公益事项,由社区党组织牵头,村(居)委会组织协商,先协商后决策、先协商后实施。建立搬迁群众参与的村(居)务监督小组,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健全公开目录。 |
三、平安稳定 |
设立公共安全服务中心(1000人或200户以上安置点设置公共安全服务中心〈含综治中心、警务室、调解室、微型消防站和防灾避难场所等〉,其余安置点由属地村〈居〉警务室管理),配备必要的办公及巡逻防护装备;完善技防措施,所有安置点做到“天网工程”“雪亮工程”全覆盖,县城安置点小区视频监控无死角。 |
重点聚焦社区治理科学化、服务管理网格化、治安防控立体化、联系群众制度化,建立和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创建平安社区。 1.完善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党领导下的多元主体参与、法治自治相结合的安置地基层社区治理体系,调动社区各类组织和党员群众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工作。 2.合理划分网格。以居民小区、楼栋等为基本单元,实行网格化管理,设立网格员或楼栋长,实行定人、定位、定责管理,构建“居委会—网格—楼栋”纵向管理网络。 3.健全治安防控机制。建设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综合网络防控预警系统,提升防控能力。警务室工作职责制度上墙、建立工作台账。组建保安队、治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工作队伍。实行“家庭联防”、治安承包责任制,实现巡逻防控常态化,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或治安案件,依法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盗、抢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区治安状况良好,提升搬迁群众安全感。建立信访登记办理台账及档案。建立舆情监测机制,加强社区热点敏感问题的情报搜集和舆情预判预测预警预防。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灾减灾、应急救助及特殊人群的关注、救助和帮扶机制。 4.畅通联系渠道。1万人以上安置点由县级领导干部联系包保;1000人或200户至1万人安置点,由乡(镇、街道、社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联系包保;其余安置点由乡(镇、街道、社区)班子成员联系包保;建立社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畅通社情民意沟通渠道。 |
四、精神充实 |
设立文体活动中心(1000人或200户以上安置点建立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其它安置点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文化活动室)、精神文明宣传栏,悬挂新旧住房对比照片,在社区建筑、广场、景观等公共空间展现民族文化元素和标志性民族符号,因地制宜建设“乡愁墙”。 |
重点聚焦感恩教育、文明创建、公共文化、民族传承进社区,增强文化引领能力。 1.开展感恩教育进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道德讲堂等阵地,以生产生活发生巨变为主要内容,开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主题教育,通过悬挂新旧住房对比照片等方式,教育和引导群众感恩习近平总书记、感恩党中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2.开展文明创建进社区。建立社区评先选优常态机制,推进文明家庭、身边好人、尊老爱幼、勤俭持家、勤劳致富模范户和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比活动,设立光荣榜,推进移风易俗,传递正能量,促进群众思想积极向上、生活习惯良好,有效减少酗酒、乱丢垃圾、随处便溺等不文明行为。 3.开展公共文化进社区。1000人或200户以上安置点因地制宜组建文艺表演队、山歌队、芦笙队、广场舞队等群众业余文化队伍,每个安置点至少有一支群众业余文化队伍(或文化志愿服务队伍)。依托传统节日、少数民族节日、凉都消夏文化节等节庆活动,开展民族民间文化展示、文艺表演、才艺展示和全民阅读、全民健身(广场舞)、趣味体育等丰富的群众性文体活动。 4.开展民族文化传承进社区。实施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领军人才培训和企业扶持计划,开展刺绣、蜡染、银饰、竹编、农民画等民族特色传统手工艺术保护和传承,发展特色产业。 5.开展市民意识教育。持续推进扫盲和扫盲后继续教育;开展城镇生产生活方式适应性培训,帮助搬迁群众熟悉电梯、家电、燃气、马桶等使用,养成文明卫生习惯,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务和公共环境等,增强市民意识。加强思想引导和技能培训,解决搬迁群众故土难离不愿搬迁和搬迁后技能缺乏、习俗难改、工作难找、新环境难融入、心理心态难适应等问题。 |
五、入住充分 |
完善社区水、电、路、讯、气等基础设施,完成小区绿化、美化、亮化。 |
重点聚焦深化“三变”改革、“三块地”盘活、权益保障,统筹迁出地和安置地各项资源,推进各项政策叠加,增强搬迁群众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1.深化“三变”改革。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搬迁群众”等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各种资源全入股,让搬迁群众资产有收益。培育经营主体,引导和鼓励政府平台公司、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产业化联合体、致富带头人等各类经营主体,以租地、吸纳入股等方式,参与搬迁户耕地、林地开发利用;对吸纳搬迁农户就业达到用工量20%的农业企业,在申报认定产业化龙头企业、产业项目和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2.促进“三块地”盘活。搬迁户宅基地复垦复绿的土地计入承包面积给予确权登记。对整体搬迁的自然村寨,支持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统一流转和开发搬迁群众“三块地”,一时难以流转的由县级平台公司统一收储和开发;对零星搬迁户的承包地、山林地,鼓励群众自行流转,或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合作社统筹流转开发;25度以上坡耕地优先纳入退耕还林、防护林项目实施。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后续发展平台公司、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投放,支持“三块地”盘活。迁出地、迁入地建立“三块地”流转盘活台账。耕地流转率达80%以上。迁出地公益林补偿资金兑现率达100%。宅基地拆旧复垦复绿率80%以上。入住率100%,消除“两头住”现象。 3.保障合法权益。保持搬迁群众土地承包权、林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其他惠农政策权益不变。建立搬迁户“一户一袋”档案资料,制作贫困户帮扶明白卡,继续巩固干部结对帮扶机制。本着自愿原则,引导搬迁群众在安置地落户。优化户籍办理流程,实现办理户籍业务“只跑一次”。在户籍窗口增设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业务,提供一次免费邮寄送达服务。 4.完善社会保障服务。落实各类社会保障转移接续政策,杜绝出现因搬迁漏保断保。对迁入城镇并落户的,参加安置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和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立搬迁困难群众救助体系,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搬迁群众纳入城市低保,足额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落实好一次性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 |
六、就业充足 |
设立就业创业服务窗口,创办、培育凉都易扶工厂(就业扶贫车间、基地)(鼓励安置点利用现有资源,组建建筑施工队、家政服务、保洁、物业管理公司等,引进适合搬迁群众就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创办易扶工厂〈作坊、车间、基地〉,提供弹性工作制岗位,帮助留守劳动力居家就业),因地制宜设立“凉都工匠场”“凉都青创汇”“凉都锦绣坊”。 |
重点聚焦六大就业渠道、三大就业服务、两个主体责任,确保有劳动力家庭实现一人以上稳定就业。 1.拓宽六大就业渠道。依托周边产业园区实现就近就业;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优势,帮助搬迁群众就地就近创办、领办小微企业;根据小区规划,鼓励开办小卖部、小餐馆、理发店等社区服务门店实现自主就业;依托迁入地旅游资源,优先安置搬迁群众在景区景点从事保洁、保安、餐饮等;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实现外出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大龄及“零就业”家庭成员中就业困难群众,落实新增或腾退公益性岗位,开发巡防巡护类、一线公共服务类、邻里互助类、协助管理类等岗位,通过就业托底解决就业,确保有劳动力家庭“一户一人”以上就业。 2.抓好三大就业服务。抓好就业窗口服务,每个服务窗口配备2名劳动保障协管员,开展就业帮扶政策宣传、开辟就业渠道、实施人岗对接、鼓励和支持创业等服务。落实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和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按照《贵州省劳动力培训就业系统》建立劳动力信息台账、培训台账、用工需求台账,建立搬迁家庭“一户一册”“一人一档”培训就业档案,对《家庭就业扶贫台帐》《全程服务卡》《职业培训卡》《就业失业情况登记表》进行归档管理,建立和完善岗位信息数据库。抓好就业培训服务,整合人资社保、扶贫、农业等部门和工、青、妇等组织各种资源,以就业容量大的行业用工需求为重点,开展劳动力全员培训,实现劳动力就业培训全覆盖。针对企业用工需求和搬迁群众劳动力特点,因人施培、因产施培、因岗施培,开展定向、订单、输出、扶智培训,提高人岗匹配度,落实技能培训补贴。抓好企业与劳动力对接服务,通过举办用工招聘会等多种形式对接企业和劳动力需求。引导致富能手、外出创业人士返乡创业。扶持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条件的搬迁劳动力创业。 3.强化两个就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责任,各地结合园区建设、旅游产业发展和七大产业板块全链条打造,加快安置点产业培育和发展,为搬迁群众提供更多就业岗位,让搬迁群众就地就近实现就业。强化搬迁群众责任,激发内生动力,教育引导搬迁群众根据自身就业技能,合理确立劳动报酬预期,通过劳动创造幸福生活。 |
七、生活便利 |
设立党建活动室、社区服务中心(站)(1万人以上安置点建立社区服务中心,1000人或200户至1万人安置点设立社区服务站,其余安置点纳入所在村〈居〉管理。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便民购物中心(1000人或200户以上安置点有超市〈便利店〉等生活配套设施,1万人以上安置点因地制宜配套农贸市场),配置幼儿园、学校(规模较大、现有教育资源严重不足的安置点,调整教育规划布局,同步配套建设幼儿园、小学、初中;教育资源存在一定缺口的安置点,按照“缺多少补多少”的原则,就地改扩建校舍设施)、医疗机构(确保安置点卫生服务机构有效覆盖,满足搬迁群众就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
重点聚焦机构设置、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区服务配套完善,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标准化。 1.完善管理单元。按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党的建设“一构架三清单”》和“六个同步”要求,结合安置地城市规划、建设规模、发展空间、社会管理等因素,建立安置点党的组织和政权组织、经济组织、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并配强干部,建立完善机制。2020年前,搬迁规模大的迁出地乡(镇)应抽调熟悉情况的干部驻点服务。 2.完善“一站式”服务。整合行政资源,优化服务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实现便民服务事项在安置点办结。服务事项实行台帐化、差异化、精准化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3.完善公共教育服务。压实控辍保学责任,建立就学信息台账,满足安置点学位需求,做到就学对接、学籍转接到位,不让一个学生辍学。加强师资力量配备,采取引进、招考、特岗计划专项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员额制管理等方式,调配充实安置点教师。搬迁群众子女较为集中的学校,在下午课后至离校时间段,对有需要的三年级以下学生免费托管,集中开展作业辅导、自主阅读、体育锻炼等活动,对承担托管的教师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4.完善医疗卫生服务。合理配备医务人员,搬迁贫困人口在安置地县域内定点医院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为大病患者中的贫困人口建立台账,落实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5.完善社区服务。打造15分钟服务圈,盘活安置点门面、商铺等资源兴办服务业,发展居民购物、餐饮、维修、美容美发、洗衣、家政、物流配送和再生资源回收等生活服务,鼓励邮政、金融、电信、供销、燃气、自来水、电力等单位在社区设点服务。强化小区管理。1000人或200户以上安置点由村(居)成立物业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或委托专业物业服务公司进行管理,服务热情周到及时,提供公共区域卫生保洁、绿化养护,水、电、门窗、家用电器及公共设施维修等物业服务,其余安置点委托村(居)直接管理。对搬迁群众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地方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给予一定优惠补贴,搬迁入住后3年内可全额补贴,3年至5年内部分补贴,原则上补贴时间不超过5年。制定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将殡仪服务站、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纳入城镇建设规划或就近整合利用已有的殡葬设施资源,满足搬迁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减轻丧葬负担。 |
八、内外相融 |
开通公共交通(城市安置点公交开通率100%),建成开放式安置区(周边路网与安置区有效衔接,完成安置区光纤接入,有条件的安置点实施智慧社区建设)。 |
重点聚焦党组织共建、社区共建、产业共建、文化共建、教育医疗共建,建设开放式社区,防止变成封闭的“孤岛”。 1.开展党组织共建。积极探索安置点所在辖区的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党组织与安置点党组织结对帮扶机制。鼓励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党员结对帮扶安置点搬迁群众。将机关优质的公共资源、人才资源等下沉到安置点。注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到安置点开展支部亮旗帜、党员亮身份等活动,为搬迁群众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引导搬迁群众增强市民意识,更快融入新生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2.开展社区共建。推进城市先进社区与易扶社区结对共建,互派党组织、居委会干部挂职培训,优势互补、融合发展,共谋发展思路,共建和谐社区。未完成社区居委会选举的安置点,街道(乡、镇)应下派干部组织居民开展居民自治工作。鼓励从街道(乡、镇)下派干部或在周边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中选派优秀党员干部担任易扶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负责人。 3.实施产业共建。鼓励各类资本和经济组织进入社区发展产业,引导产业园区企业、易扶工厂将适合的产业在安置点建分厂、加工车间、作坊、培训基地。鼓励社区经营主体和搬迁群众通过合作经营、入股经营等方式联合开办各类经济实体,支持有实力、有特色的社区经营主体向社区外发展,不断增强社区经济活力。 4.推进文化共建。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社会文化组织进入社区开展文化服务。鼓励社区与周边企事业单位开展文化共建活动。 5.促进教育医疗共建。持续推进“医共体”建设,在保证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基础上,鼓励民营医疗机构进入社区提供医疗服务。县级医疗服务机构定期组织骨干到安置点医疗机构开展业务指导,有条件的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推进安置点周边幼儿园、小学、中学扩建改造,将搬迁群众子女就近分散插花安排到不同班级,开展搬迁学生与迁入地学生“手牵手”活动,增进交流,加快生活习惯、学习习惯等融入进程。 |
备注:1.本指导规范在“六盘水易扶指发〔2019〕3号”印发的《六盘水市围绕易地扶贫搬迁“五个体系”创建“两个社区”指导规范(试行)》基础上进行补充、修订,创建内容以此件为准;
2.按照实用、高效、集约原则,各类功能室可一室多用、一室多能。
(来源:六盘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