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关于进一步提升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 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7-21 15:06 字体:[]

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关于进一步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特区、区)、六盘水高新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六盘水市关于进一步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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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关于进一步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措施

为发挥教育在助推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重要作用,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让搬迁群众子女实现有学上上好学特制定本工作措施

一、强化党建引领

加强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安置点学校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全覆盖、规范化建设安置点学校党组织强化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以党建带团建带队建,安置点学校全覆盖建立健全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夯实战斗力、向心力、凝聚力基础,形成推动安置点学校教育质量提升的组织合力。

提升办学内涵

(二)配齐设施设备。对照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和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完善安置点学校运动场地、校园绿化美化等附属工程设施,设置科学教室、计算机教室、多功能教室、图书室、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等配齐配足课桌椅、图书、计算机、教学仪器、教玩具、学生食堂等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对于寄宿制学校,按照“十有”标准要求,全面改善学生吃、住、学、文化活动等基本条件,确保寄宿学生一人一床;按照教育信息化“三通”建设要求,达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丰富校园文化。结合安置点民风民俗、传统文化、地域特色精心布置校园环境;结合学校办学历程、“三线”文化、大连对口帮扶等元素提炼一训三风,组织开展校园活动,继承和发扬“三线”精神培育独特的校园文化

加强精细管理。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健全完善学校规章制度、管理体制、组织机构、运行机制,落实“一校一案”精心组织召开学生家长会制定和完善家访制度,设立家长接待日组建家长委员会学期召开1次以上家长会和对每个学生进1次以上家访。

三、加强师资建设

(五)统筹师资配备。实行“师生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办法配齐教师。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初中:1:17,小学:1:22,幼儿园可按照一个标准班额(平均班额30人)2名教师1名保育员,即“两教一保”的比例配足配齐教师,每所幼儿园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保健老师。规模小的安置点小学,按照12的班师比配足教师。按有关规定配齐安保、宿管、食堂等后勤管理人员。

(六)抓好师资培训。推进教师、校长五年一周期不少于450学时的全员培训。分层分类开展安置点学校新教师入职培训、青年教师助力培训、骨干教师提升培训、名师名校长领航培训,以及校(园)长上岗培训。每年安置点教师进行免费县级培训至少2次、累计培训不少于90学时。

(七)保障教师待遇。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管理、教师表彰奖励、评先选优、职称评聘等制度办法,向安置点学校一线教师倾斜;将符合政策的安置点学校纳入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范畴,逐步提高标准,扩大受益面。

四、推进教育教学

(八)深化教学改革。建立县级教研员分级分片联系安置点学校制度,深入开展听课、评课、观摩课活动,促进安置点学校课堂质量提升。县级教研员每学期驻校时间累积不少于1周,听课不少于10节。

(九)提升教育质量。全面开展安置点学校质量提升“大比武”活动,建立学校和教师教学质量台账,以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数据为依据,县级教研部门每学年至少开展2次质量分析,对安置点学校和学科教师进行反馈。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力争实现安置点学校教育质量进入全市中上行列。

五、保障学生就学

(十)强化就学保障。距安置点半小时路程内建有幼儿园及小学,在安置点所在乡镇周边建有寄宿制初中学校,为搬迁群众子女落实教育学位,提供入学就学便利,幼儿园平均班额控制在30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控制在55人以下,彻底解决大班额问题;科学合理制定搬迁群众子女入园入学方案,实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使他们与当地青少年融为一体,提升认同感和归属感。

(十一)强化经费保障。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和标准,小学每生每年600元、初中每生每年8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对乡村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公办幼儿园(含公办小学附设的幼儿班和学前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原则上不低于500元每年,幼儿数量不足60人规模的幼儿园按60人核定公用经费。

十二落实教育保障。按照在迁入地和迁出地享受同样资助政策的原则,迁入地和迁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每个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做好安置点群众子女教育资助转接手续。加强安置点学校营养餐管理,学校食堂自办自管,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落实3+X”食谱要求,严把关口落实各个环节责任。压实控辍保学责任,建立控辍保学台账,确保搬迁群众适龄少年儿童一个不辍学。为安置点群众子女学籍转接统一开具名单和统一进行审核,及时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十三)做好课后服务。充分利用安置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设“四点半学校”或“四点半课堂”,在下午课后至离校时间段,对有需要的三年级及以下学生进行免费托管,集中开展辅导作业、兴趣培养、自主阅读、体育锻炼等活动,对承担托管任务的教师给予适当补助。

(十四)关爱特殊群体。建立民政、教育、公安、团委等部门互联互通的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学生群体排查机制和信息共享管理机制,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完善特殊学生群体档案,动态更新工作台账,落实结对帮扶措施。一校建设一个“留守儿童之家”,依托乡村学校少年宫、留守儿童之家对特殊学生群体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

六、构建帮扶体系

(十五)强化优质引领。以优质学校为龙头,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优质学校和安置点学校集群式发展机制,城镇优质学校与安置点薄弱学校结成校际联盟多渠道分层次组建“教育集团”,整合推进安置点中小学学区化、集团化办学

(十六)深化结对帮扶。主动争取实现大连市优质学校和安置点学校一对一结对帮扶,大连市优质学校定期委派人员进行教研活动和挂职帮扶,安置点学校定期选派人员进行交流和学习,以县为单位每年不少于100名,交流时间不少于一周。实行1县域内城镇优质学校托管1安置薄弱学校通过强校+弱校送教送培下乡(或校)等方式,提升安置薄弱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抓好高等院校领办安置点学校创新举措,将安置点学校作为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实训和师范生实习实践基地


(来源:六盘水市生态移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