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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省属驻市有关单位:
因机构改革,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有关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六盘水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调整为六盘水市财政局。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