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机构建立。在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立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站)71个,每个社区配备劳保协管员1—2名,每年配套工作经费70余万元,确保为搬迁群众提供更好的就业产业政策、培训、岗位推荐等就业服务。目前,为搬迁群众开展就业创业服务5.33万人次。
二是强化动态监测。对外出搬迁劳动力返乡和返岗情况进行跟踪监测,按月对搬迁劳动力就业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将“四类特殊就业群体”纳入重点监测帮扶,建立就业台账,适时掌握就业情况。目前,全市71个安置区均建立动态更新就业台账。
三是强化劳务输出。用好东西部协作机制,依托“万企帮万家”等活动,开通返岗专车、专列,提供从家门口到厂门口“点对点、一站式”免费直达服务,积极引导外出就业。目前,全市搬迁劳动力省外务工2.41万人。
四是强化创业帮扶。通过落实场地免租、税费减免等政策,利用安置区商铺资源为创业者铺通“绿色通道”。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自主创业补贴,帮助创业人员化解融资难题。目前,搬迁群众实现自主创业3706人。
五是强化兜底保障。利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等,在安置地及周边企事业单位适度开发保安、保洁、护绿、水电等公益性岗位,帮助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搬迁群众进行托底就业。目前,全市公益性岗位解决搬迁群众就业2422人。
六是强化岗位推送。建立多方参与的微信工作群和信息发布公众号,宣传就业等惠民政策,及时推送就业岗位信息。精准对接帮扶车间和本地其他企业用工需求,针对性推荐就业。目前,全市搬迁劳动力实现就近就业2.66万人。